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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2007年购置农机最高享30%补贴 |
2007-3-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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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,吉林省争取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5100万元,计划在50个县(市、区)和3个市直辖区实施,这是吉林省实施范围最大、农民受益最广的一年。 2007年,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动力机械、耕作机械、种植机械、植保机械、收获机械等五大类17个品种的机具。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农民(含地方农场职工)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。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候,补贴对象优选条件是:农机大户(种粮大户);配套购置机具的(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);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、“平安农机”示范户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农户。按照国家要求,对补贴机具按照补贴率计算后实行定额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%,且单机补贴额不5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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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机管理总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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